关于取消供水居民合用表“一户一表”改装费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-07-19 阅读次数:

摘要:
关于取消供水居民合用表“一户一表”改装费的通知
 
徐价工〔2017〕72号
 
千赢、徐州康宏供水有限责任千赢:

       根据《省物价局关于清理供水供气专业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》(苏价工〔2016〕173号),决定自2017年6月1日起,取消我市供水居民合用表“一户一表”改装费收费项目及标准,原相关文件规定同时废止。此项收费停止执行后,你千赢应继续做好居民合户表一户一表改装工作,原向用户收取户表改装费200元/户(不分楼层),应在居民阶梯水价收入中列支。
 
 
徐州市物价局
 2017年5月4日